全国高校 大学查询

广西财经学院学费:


  第四章 学生培养和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广西财经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广西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费实行学分制和学年制两种收费方式。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毕业时予以清算,多退少补。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职新生安排在防城港校区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大学查询为您提供广西财经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网址。院校类型:财经类,广西财经学院所在地区:北京,广西财经学院网址:http://www.gxufe.cn
大学查询 全部查询
©2018 大学查询 闽ICP备0750322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