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体检:
第十三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大学查询为您提供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址。院校类型:理工类,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区:北京,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btzyjsxy.cn/SiteFiles/Inner/page.aspx?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