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 大学查询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录取规则: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7年录取规则(摘录)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校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二、招生计划

1.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约3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3.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录取规则

1.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 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也可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校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7.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地招办调剂(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等级CC及以上、必测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数“0”。

欢迎访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网(直接点击)〉〉〉

 

 

 


大学查询为您提供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网址。院校类型:财经类,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所在地区:北京,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网址:http://www.swsm.edu.cn
大学查询 全部查询
©2018 大学查询 闽ICP备0750322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