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夏管理学院录取规则:
北京华夏管理学院2012年优选招生标准
2012年北京华夏管理学院确立了优选、优育、优职的办学理念,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以优选为基础,提高入学生源的质量;以优育为核心,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优职为目标,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优选按照“特优、特困、特长”的三特标准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优标准:优选考试(面试和笔试)及资料审核主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学习能力,知识的运用能力,知识的营销能力。
1、知识的学习能力:参加高考的普高毕业生或参加对口升学的职高毕业生,成绩在当地高职或大专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未参加高考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成绩优异者,需提供所在高中校长或者班主任开具的推荐函证明其高中阶段的学习表现。符合上述条件者具有相对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基础,认定为知识的学习能力达标。
2、知识的运用能力: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35分者为知识运用能力达标。
3、知识的营销能力:参加本院组织0的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50分者为知识营销能力达标。
4、综合以上三项成绩其中两项以上达标者即定为符合特优条件。
二、特困标准:指家庭生活条件或生存环境困难者
1、户口类型为农村、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在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相关证明;
2、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并同时供养两个以上(含两个)在读大学生;3、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生病,无法正常劳动,无固定经济来源,需提供相关住院证明;
4、上一年度或当年家庭所在地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件,提供相关证明;
5、单亲家庭,并且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
6、户口所在地为国家级贫困县或省级贫困县,家庭生活困难并提供县级民政部出具的困难证明;
7、父母双方务农,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农二代家庭,提供县级民政部出具的困难证明;
8、孤儿,提供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
9、符合以上条件中其中一条以上者即定为符合特困条件。
三、特长标准: 指本人在同层级群体中具有比较特别的优势或专长。
1、成长环境及资源对于未来的管理能力的形成具有影响或帮助优势。例如:直接亲属从事管理或经营工作;本人担任高中阶段两年以上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本人针对未来专业的学习具有特殊潜质或知识的积累优势;
2、某一方面知识的积累达到可应用程度。例如:市级以上的演讲、作文大赛获奖;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当地高考大专线以上;
3、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录取分数以上者即认定为知识的学习能力特长;
4、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即认定为知识的运用能力特长;
5、参加本院组织的面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即认定为知识的营销能力能力特长;
6、符合以上条件中其中一条以上者即定为符合特长条件。
录取原则:符合“特优、特困、特长”条件者优先录取,符合“特优、特困”或“特优、特长”条件者选择录取,符合“特优”条件者考察后严格选择录取,符合“特困”或“特长”或“特困、特长”条件者不予录取。
(本标准解释权归北京华夏管理学院优选办公室所有)
北京华夏管理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